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銓敘部函以,各機關遴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,如有服務於行政機關致註銷原領有之執業執照者,其執業執照被註銷後,於行政機關之服務年資,得否併計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年資,請於遴選前先洽各該專業法規主管機關認定,請查照。: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-優質校園

人事室 徐惠卿 - 人事室 | 2024-11-14 | 人氣:129

主旨:    銓敘部函以,各機關遴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,如有服務於行政機關致註銷原領有之執業執照者,其執業執照被註銷後,於行政機關之服務年資,得否併計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年資,請於遴選前先洽各該專業法規主管機關認定,請查照。
說明:    依銓敘部113年11月8日部特二字第11357627961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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