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修正「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」: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-優質校園
主旨: | 函轉教育部修正「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」1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府體育局113年7月17日府體全字第1130199222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注意事項更正說明如下: |
(一) | 第4點第3款:中央氣象局修正為中央氣象署。 |
(二) | 第4點第6款:配合災害防救法修正,修正為「...,且經政府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劃定警戒區域,...」。 |
(三) | 附件一「登山體能及裝備建議表」中強健體能判斷模式中經驗模式第2點,「爰使山徑」修正為「原始山徑」。 |